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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毁约推竞品游戏,终审被判赔850万元

2026-02-05 12:36:30      羊城晚报•羊城派   


  日前,备受游戏行业关注的主播“千胜万人敌”(本名余某某)与北京火星火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火星公司”)合同违约纠纷案迎来终审结果。近日,火星公司收到来自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认定余某某在合同期内擅自停止为《三国志·战略版》宣传、转而推广竞品游戏《三国:谋定天下》的行为构成违约,须向火星公司支付违约金850万元。

  至此,这起为期一年涉及游戏主播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件尘埃落定,并再次引发业界对游戏内容生态合作规范的关注。

  一审认定恶意违约,判赔850万元

  火星公司是经《三国志·战略版》运营方合法授权、负责组织主播进行游戏推广的签约合作机构。

  早在2023年,余某某便与《三国志·战略版》运营方签约独家合作。合同违约纠纷案源于2024年8月双方签署的《签约达人合作合同》。根据双方约定,主播余某某自2025年1月1日起一年内,需为《三国志·战略版》完成一定的市场推广任务,同时明确禁止其在合作期内为包括《三国:谋定天下》在内的同类竞品游戏进行任何形式推广。

  一审判决书中提及,余某某在合同生效前即于2024年12月单方面发函要求解约,并于2025年1月1日在直播中公开发表关于《三国志·战略版》的不当言论,并随后自3月起直播推广《三国:谋定天下》,引发广泛关注。

  2025年1月2日,《三国志·战略版》运营方发布《关于万人敌事件的一些真相》,宣布终止与余某某的一切合作。公告指出,余某某在2024年8月已签署2025年度合作协议后,短短四个月内反复推翻已定条款,不断要求大幅提高合作费用。官方表示,基于市场公平原则,无法持续满足其“无理要求”。

  余某某以合同系格式条款、签约时缺乏判断能力、火星公司无权代理等理由进行反诉。

  2025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某某构成违约,综合考虑其主播影响力、违约恶意及行业惯例,酌定违约金850万元,并驳回其关于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等全部反诉请求。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合同合法有效,违约事实清楚

  火星公司提供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诉辩意见,主要有以下两个争议点:《签约达人合作合同》的部分条款内容是否属于格式条款;其二,余某某是否应当向火星公司支付850万元违约金。

  关于合同性质,法院指出,本案中,双方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就合作费用、直播时长等内容进行了多轮磋商,余某某曾提出调整要求并获部分采纳,合同性质、内容、形式均区别于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故相关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

  关于违约行为,二审判决书显示,余某某未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直播义务,且在《主播合作合同》《签约达人合作合同》竞业限制期限内,自2025年3月1日起持续为合同明确禁止的竞品游戏《三国:谋定天下》进行直播推广,此前还在直播中公开贬损《三国志·战略版》运营方,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约。

  关于违约金数额,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某存在无正当理由违约、多处违约、长期持续违约等情节,结合火星公司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情况、余某某的收益情况及偿付能力,以及合同整体履行情况,一审法院酌情认定违约金850万元,不违反公平原则。

  至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天价违约金的背后,实质上是SLG(策略类)游戏赛道白热化竞争的一个缩影。法院在酌定850万元违约金时,所依据的不仅是合同条款,法院通常会以网络主播从平台中获取的实际收益为参考基础,结合平台前期投入、平台流量、主播个体商业价值等因素合理酌定。

  在案件背后也是《三国志·战略版》《三国:谋定天下》两家游戏公司之间已存在的、更激烈的、更广泛市场竞争中的一个环节。在此前《三国:谋定天下》的公测广告占据了《三国志·战略版》官方贴吧的大部分区域,并使用了“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升级版,更懂你”等广告词,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两案共同展现出当前游戏行业从产品、营销到主播资源全方位激烈竞争的生态,也让本次判决对规范主播跳槽、划定商业竞争红线具有了超越个案的代表性意义。

  文 | 记者 陈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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