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2 23:12:39
摘要
现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已打破以往艺术所依赖的创作方式、审美标准及价值形态,使艺术进入人机共生的新阶段。AI所促成的艺术具有高度效率、多种形式及沉浸感,因而能改变一般人的审美预期,也使传统艺术的制作、评判发生根本性变化。但就技术本身而言,审美趋同、人文淡化、版权纠纷或价值失序一类的伦理问题正不断出现,是AI艺术进步的明显障碍。文章以AI时代艺术实际状况为基础,考察人工智能如何重新塑造传统审美,思考当前AI艺术所涉的道德难题,从技术逻辑和人文角度出发提出解决思路,把技术助力与人文持正结合起来,对当代AI发展作规范化、高质量的理论指引。
一、引言
现在各类生成式艺术手段已经较普遍地得到应用,人工智能所承担的艺术角色不只限于辅助性功能,而是作为完整主体进入各艺术门类(画、乐、文、影)的创作。传统艺术把人的生命经验、感情及思考当作基本要素,其审美有赖于人文背景和个体创造,道德又由人伦及艺术习惯加以规定。AI艺术则以上述算法或数据为出发点,将制作过程简化、加快、批量完成,对艺术及大众审美都造成极大的扩展性推动。
技术进步总是要牵涉价值的改变,AI使艺术所依赖的审美范式发生转化,亦打破旧有伦理格局。由算法来支配的审美做法无益于艺术的人文精神,数据拼接本身就有版权隐患,流量导向易造成审美偏差,技术失控又会助长低俗艺术的泛滥。现在有必要对AI艺术做一番审美分析,对其道德问题有所交代,把科技发展同文化立场协调起来——这是当前艺术理论应当着力解决的基本课题。
二、AI时代艺术审美的全新变革与范式重构
传统艺术所依据的审美是人感性生活、感情反应及精神活动的结果,具有个性、唯一、人文三大基本特征,是有关艺术家的人生、信念和审美的实际体现。现在用AI来做艺术,以数据训练和算法进步为手段,对传统艺术的各个层面作整体性改造,因而能建立不同于以往的审美思路以及与传统艺术不相同的创作方式。
鉴赏本身都属高专业性内容,传统上以简单形式出现、无太多创作,对一、大众而言首先应消解艺术的精英性。以往的艺术创作是长期学习、积累的结果,审美活动亦有其专业限制,一般呈精英或小众状态、不甚普遍。AI使艺术制作变得轻松、入门条件极低,普通人不用掌握专业技巧便可利用指令、参数完成作品,因而能真正做到“各人有创作、各人知艺术”。这种变化把艺术带离专业圈子、引进日常语境,将审美主体由艺术家扩展到全体大众,完成艺术审美的全民化发展。
其次,审美形态现在是多元的,不再受传统艺术边界的束缚。以往艺术所依赖的工具及人的认知、时代背景都较有限,审美形式不易变化。AI把古今各民族、各种类的艺术、各种审美的可能性一并纳入考虑,不拘泥于时间、流派或媒介,把多样的风格加以调和,做成融合体、跨界物,由此获得新形态的审美满足,对现代艺术作极好的补充与拓展。
最后,审美所涉的体验是沉浸式的,能改写大众的审美观念。借助AI及有关的虚拟、数字手段,可将艺术审美做成沉浸状态,不再受传统单方面观赏的束缚。原来只作旁观的观众现在可以动手、可以干预,对艺术做某种参与性的操作,由此得到多种维度的互动性审美,而当代社会整体的审美认识、审美方式也因此获得根本性更新。
三、AI时代艺术领域凸显的道德伦理困境
人工智能促进艺术在审美上走向大众、走向多元,但所用的技术理性若过分发展就无从受人文价值支配,由此形成各种艺术相关的道德或伦理问题,基本可归纳为审美异化、版权失序、人文空缺及价值失范四点内容。
第一点是:算法固化使审美失去多样性,对大众审美有害。所称的AI艺术大体上是已有艺术资料的重新组合,不具新意或突破。以算法方式满足主流审美的需要,就不断复制流行风格,形成大批模板式作品。如果长期接触被规范过的算法所引导的审美,人(尤其年轻人)便难以自由思考、充分想象,审美本身变浅、变窄,最终掉入“由算法支配审美”的怪圈。
第二点是:用数据拼接方式作画会构成版权侵权,有违艺术产权伦理。目前所见AI类艺术模型大体上以未获同意的方式将原作拆开、调用或重新组合为训练材料,属于隐性侵权。AI产出的版权归属不明确,相关各方(人、平台、程序)的权利不易划清。而以AI手段合成、伪造原创的洗稿、剽窃现象又大量出现,对艺术的诚实性构成威胁,对既有艺术所依据的产权道德形成挑战。
第三点说的是:技术创作缺少人文内核,没有艺术道德温度。传统艺术一向以人文为基本价值,所涉的每件作品都可视为感情、思考及价值判断的结晶。AI没有自主感、没有情绪,它所做的是对信息的处理或逻辑的排列,不能表达感情、不能深入思考,所造之物只属形式上的模仿,不能把艺术所含的人文意义或道德态度带出来,因而AI艺术终归是技术的单纯产物。
第四点所言是:流量导向使价值出现失衡,审美伦理因而异化。按流量思路运作的AI艺术有时放弃本应有的艺术精神及道德要求,专以猎奇、低俗形式吸引人注目。个别作品把暴力、虚假或庸俗之物带入艺术,破坏社会常情,误导他人审美。而AI用量产方式完成创作后功利性突出,艺术所应有之意义被淡化,商业流量遂成主要目标,审美伦理便有异化、有崩塌的危险。
AI现象应看作当代艺术创新所依赖的手段,不等于对艺术的根本颠覆。要让技术为艺术服务、不使它失控,要依人文精神和道德标准来使用AI,把审美与伦理都纳入考虑,才可能促成人与机器艺术共存的健康状态。
人工智能属于艺术进步所用的辅助手段而非性质上的颠覆物,要让技术为艺术服务、不使人文精神或道德失效,把审美发展同伦理要求配合起来,方能形成人机艺术共存的好状态。
首先,要以人文为核心来思考AI艺术的审美。艺术本身有其人文的本体意义,AI创作应按“技术是手段、人文是根本”来设计,不能把数据或算法当作唯一创作动力。人类所知的情感、所构想的人文内容可用AI来实现,应借算法完成对人文的表达。同时应推动一般性的美育,使社会走出算法所限的审美状态,学会辨识、分析审美对象,避免陷入肤浅、单调、无个性的审美困局。
其次,应把制度建设做好,形成完整AI艺术伦理方案。对目前AI艺术所涉版权不甚清楚、侵权较多的情况要予以解决,即以法律形式规定训练数据的使用权、作品的归属及侵权责任,把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讲清楚,规范从创作到商用的全过程。另外要设立严密的内容审查制度,不让低级、伪劣或有违社会常理的艺术出现,以道德原则保障艺术成长、引导其良性发展。
最后,要推进人机协同,使审美创新和道德规范同时成立。AI适合做大量、多种类的形式性创作,而人类对感情、观念及价值都有较清楚把握,两者互补性很强。就当前艺术发展来说不应把技术当作替代物,而要按人机协作思路来设计:由人完成创意、情感、价值诸项控制,让AI做形式改良或多样尝试,借技术促进审美的拓展,用人文精神稳定道德标准,将技术进步同伦理要求结合,促成AI艺术长期、良性的发展状态。
五、结语
人工智能对现代艺术造成的是颠覆性颠覆性的审美冲击,它解除了传统艺术发展的种种束缚,又把大众、数字及多元诸项带入艺术的新阶段。但若技术失去节制、扩张过分,就可能使审美异化、版权混乱、人文淡薄、道德退化一类的问题浮现,对当代艺术的生态构成严重干扰。AI时期的艺术前景不是单纯以工具或人文对抗来达成共荣、以二者为敌的博弈状态,而是共生关系。要让技术切实助力艺术、不让当代艺术在技术潮流中失却道德根基、丧失温情,就要以人为本、有伦理约束、善用人机协作,由此促成新时代时代艺术的活力与深度并存的格局。(河北传媒学院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