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4 13:45:50 中国网
近期,为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人民法院紧抓执行有利时机,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执行行动。
释法明理 以律为纲解“薪”结
李某于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在丁某经营的服装厂从事车工工作,后经结算,丁某尚欠李某工资款4.8万元。经多次催讨无果后,李某于2024年7月将丁某起诉至石狮法院,经调解,双方签订了分期履行的协议,然而丁某仅支付2500元后就不知所踪,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丁某,对其充分释法明理。丁某明白拒不执行的后果后,主动联系李某,当场履行2万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联动执行凝聚力量提效率
十几年前,张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3万余元,并约定利息。之后张某仅支付2000余元利息,其余借款虽经王某多次催讨,但均未果。无奈之下王某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审理,判决张某需偿还王某借款本金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系统查控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为尽快将款项执行到位,执行干警联合公安进行布控,成功获取张某的行踪线索,并在此次行动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执行高压态势,张某终于意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将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上门调解情理相融促和谐
申请人纪某与被执行人魏某在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因魏某擅自扩建厨房占用了公摊的走廊通道,导致纪某房屋通风采光受阻,纪某愤而将魏某诉至石狮法院,案件经判决确认魏某应采取相关措施以保障纪某的权利。
判决生效后,魏某迟迟不履行,此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主动上门,秉持以调促和的原则,从“情理+法理”的角度释法说理,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纪某同意魏某在保障通风采光的前提下拆除部分墙体,保留了魏某厨房,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阳光执行 全程透明树公信
石狮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成为被执行人,名下厂房被法院依法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于多次联系不到案涉公司负责人王某,执行干警遂与王某所在村委会进行沟通,最终与王某取得联系。
“我还在外面打工,由于厂房的东西比较多,一时无法腾空,希望法院给我时间处理。”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再给予其一个月搬迁时间。搬迁期满,执行干警依法组织房屋移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案涉厂房顺利移交买受人。
行动首日,石狮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6人,查封房产5处,移交房产2处,扣押车辆3辆,执行完毕8件,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24万余元。(石狮法院 苏鸿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