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4 11:17:25
“当事人小芳(姐姐)神情恍惚、言辞矛盾。深入了解后,竟揭开了一段隐藏多年的冒名婚姻——妹妹小兰当年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其姐姐小芳的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而小芳自己真正的婚姻却因此无法合法登记,自己的生活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现在小芳想撤销该被冒用的婚姻登记,却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婚姻登记是严肃而神圣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年龄、身份或是其他原因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合法的婚姻登记,这不仅干扰了正常婚姻登记秩序,还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正常行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不是简单一起婚姻登记纠纷,核心在于纠正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考虑到案件既涉及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又关乎被冒名婚姻之苦的当事人,不能简单驳回了之!于是,依照法律规定向民政部门发出了一份关于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这份司法建议得到了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与积极响应,将建议内容逐项落细落实,共同妥善处理虚假婚姻登记问题。
“老百姓是最不愿意来法院打官司”,他们把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寄托在法院的公平、公正审理上,“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生活”。当我们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需要关怀的角落,司法才能真正抵达民心。愿我们把“如我在诉”理念融入到审判工作每一个细节,以共情视角,把群众期盼转化为司法实践,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