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算好“发展账”暖好“企业心” 法院柔性解纷护营商

2025-12-10 15:10:44      西盟科技资讯   


  12月1日,法庭内随着双方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顺利化解。此次调解既有力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也为采购方缓解了即时支付压力,实现了纠纷化解与企业发展“双赢”,成为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2024年,某建设公司在承建某重点项目期间,因施工需要向桃源某建材公司采购建筑材料,并按实际履约情况结算。建材公司依约完成供货,保障了工程进度。年底双方对账确认了货款总额,但建设公司因项目资金回笼周期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多次催收未果后,建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建设公司支付全部拖欠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付款时间与方式。考虑到被告企业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客观经营周期影响暂时面临资金压力,若径行判决强制执行,可能加剧其经营困难;同时,原告作为中小建材企业,货款能否及时收回直接影响其正常运营,其代理人也多次向法院表达尽快化解纠纷、回笼资金的迫切愿望。

  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多次与双方沟通,深入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建设公司阐明,拖欠货款不仅影响企业商业信誉,若进入强制执行还可能面临财产查封等风险;另一方面,也向建材公司说明被告的实际经营困境,建议通过灵活方案实现债权,避免因诉讼周期过长而影响自身资金周转。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与协调,双方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该建设公司分两期支付所欠货款,首期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支付9万元,剩余部分于2026年2月付清。协议同时明确,若建设公司逾期未履行,建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条款既为债权人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债务人争取了合理的资金缓冲空间,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涉企纠纷的化解,既要恪守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需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持续发展需求。”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的妥善处理,正是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缩影。通过司法调解替代刚性裁判,既避免了企业陷入“赢了官司、失了合作”的困境,又以具备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筑牢了权益保障防线,高效实现合法权益。

  近年来法院针对涉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类纠纷,已建立起“快速立案+精准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解纷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明确的案件优先适用调解程序,通过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郭雅琴)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